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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甲乙共有 A 屋,因地政機關作業疏失,登記在丙名下,後來 A 屋被丁無權占用。在未依法塗銷登記前,誰可對丁請求返還 A 屋?
(A)甲
(B)乙
(C)甲乙
(D)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4/01/25)
土地法第 43 條依本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4/04/20)

第759條(宣示登記~相對登記主義)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7F
Jamie 高三下 (2016/09/24)

第 759-1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

>>此為公信原則,而又由法條推定而知,不動產登記所有人不一定等於真正所有人。

8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2/21)

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1998號民事判決之理由摘錄:「按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民法第七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一項定有明文。此項登記之推定力,乃為登記名義人除不得援以對抗其直接前手之真正權利人外,得對其他任何人主張之。為貫徹登記之效力,此項推定力,應依法定程序塗銷登記,始得推翻(參見立法理由)。而關於占有推定其權利適法之原則,對於已登記之不動產物權排除適用,亦為同法第九百四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明定。…」

《民法》第759-1條(不動產物權登記之變動效力):「I.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者,推定登記權利人適法有此權利。II. 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變動之效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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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甲乙共有 A 屋,因地政機關作業疏失,登記在丙名下,後來 A 屋被丁無權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