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甲因乙拒絕給付約定的運送費,向管轄法院起訴乙,法院判決乙應給付甲120 萬元確定。關於甲之該經判決確定的 120 萬元運送費給付請求權之消 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B)消滅時效期間自甲完成運送日起算
(C)消滅時效期間為 5 年
(D)消滅時效期間自起訴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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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國考生 幼兒園下 (2019/04/24)
民法消滅時效:再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致使法律關係消滅效力。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一、請求權有15年:民法第125條二、請求權有5年的:民法第126條、民法第137條第3項三、請求權2年的:民法第127條因此判決確定後,未滿5年的消滅時效期間,變更為5年。民法之除.....看完整詳解
11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21/05/08)

第 137 條

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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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 大二下 (2021/07/16)

個人簡化解題兩步驟:

1.看到「運送費」→原本消滅時效是2年。(民法127參照)

2.看到「判決確定」→變成5年。(民法137參照)

13F
黃雷夢(停用) 大一上 (2022/06/01)

 (A)(C):運送費原本消滅時效是2(民法§127),然依民法§1373項規定: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5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5

(B)(D) §1372: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終結時,重行起算

37 甲因乙拒絕給付約定的運送費,向管轄法院起訴乙,法院判決乙應給付甲120 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