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經營卡啦 OK 店,乙至其店消費並且白吃白喝,請問:甲對乙飲食費用之請求權,其..-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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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上榜-繼續高考!! 高三下 (2015/11/10)
民法第127條(二年之短期時效期間)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8/09/27)
原本題目: 甲經營卡啦 OK 店,乙至其店消費並且白吃白喝,請問:甲對乙飲食費用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之期間為幾年? (A)一年 (B) 二年 (C) 十年 (D) 二十年 修改成為 甲經營卡啦 OK 店,乙至其店消費並且白吃白喝,請問:甲對乙飲食費用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之期間為幾年? (A)一年 (B)二年 (C)十年 (D)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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