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關警察製作交通違規「舉發通知單」之行政行為,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依..-阿摩線上測驗
4F
|
5F
|
6F 教檢教甄社工師研究所一次過 大一下 (2023/02/07)
(A) 可以陳述意見,但不是行政程序公開原則。公開程序:所謂公權力行政之民主程序,係指基於人民有知的權利之故,行政機關從事行政行為之際,該預告時就必須預告(預告公開),該資訊公開時就必須資訊公開,該將決定告知相對人就必須將決定告知相對人之謂。 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應到案日期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填表人如係受託辦理陳述,應附委託書。陳述意見是屬行政行為前的民主程序。民主程序指,基於國民主權原則,發動國家統治權力,要得到被統治者或是其代表者的同意或參與,始得為之。表現在行政程序上,指行政行為在決定之前,必須給予行政行為的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機會,例如:聽證或陳述意見程序,讓行政機關在行政行為正式決定...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