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 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
48.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行政機關如未定有處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