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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依據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對公務人員所為之免職處分,該公務人員得尋求權利救濟的終審機關為何?
(A)行政法院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C)所屬行政最高層級機關
(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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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hine Li 高三下 (2011/06/30)
終審.....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bless 大三上 (2016/03/28)
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對公務員所為之免職處分,直接影響其憲法所保障之服公職權利,受處分之公務員自得行使憲法第十六條訴願及訴訟之權。該公務員已依法向該管機關申請復審或以類此之程序謀求救濟者,相當於業經訴願、再訴願程序,如仍有不服,應許其提起行政訴訟,方符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法理。
4F
Daffodil Lotu 大一下 (2016/10/11)

好可怕還是有近600位

 再申訴  復審

其終審機關會搞混...

5F
聖天使魔王 警特上榜 高普 國二下 (2017/02/26)

免職 覆審(保訓會) 然後 行政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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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依據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對公務人員所為之免職處分,該公務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