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集會遊行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123610
年份:113年
科目:警察◆警察法規
2 依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魚槍之許可及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廠商製造魚槍內銷、外銷,應檢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且製造魚槍完成後,應向公司或工 廠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核發查驗證
(B)未成年之原住民因傳統習俗文化,供作生活工具之用,得申請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之獵槍或魚槍
(C)原住民申請持有自製之獵槍或魚槍,每人以各 2 枝為限,每戶不得超過各 6 枝
(D)魚槍遺失時,應即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報繳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