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海域:指中華民國內水(不含內陸水域)、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 海域、大陸礁層上覆水域及其他依法令、條約、協定或國際法規定我 國得行使管轄權之水域。三、海岸:指臺灣地區之海水低潮線以迄高潮線起算五百公尺以內之岸際 地區及近海沙洲。四、海岸管制區:指由國防部會同海洋委員會、內政部根據海防實際需要 ,就臺灣地區海岸範圍內劃定公告之地區。五、海岸巡防機關(以下簡稱海巡機關):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保 育署及其所屬機關(構)。
2 依據海岸巡防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臺灣地區係指: (A)臺灣、澎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