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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司法院釋字第 696 號解釋,宣告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憲。其主要違憲理由係違反下列何者?
(A)行政程序法第 8 條誠實信用原則
(B)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C)憲法第 7條平等原則
(D)憲法第 19 條租稅法律主義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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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 - 102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 #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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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
林秋芳
小六上 (2013/08/10)
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2項規定: 「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反面而言,對於「非」薪資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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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司法院釋字第 696 號解釋,宣告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