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日治時期,總督府主要透過那種機制推動臺灣的放足斷髮運動?
(A)保甲
(B)警察
(C)教師
(D)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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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5), B(106), C(19), D(3), E(0) #1765322
統計: A(265), B(106), C(19), D(3), E(0) #1765322
詳解 (共 4 筆)
#3940157
| 日本殖民統治之初,纏足、辮髮及吸食鴉片,被總督府看作是臺灣社會三大陋習。然而,總督府採漸禁政策,對於纏足和辮髮則透過學校教育或報章雜誌的宣導,鼓勵臺人放足斷髮。 | |
| 一九零零年,黃玉階首先倡組「臺北天然足會」。其後,各地有識之士紛紛成立「解纏會」、「斷髮會」或「風俗改良會」,以身作則,鼓吹放足斷髮。十餘年間,逐漸掀起熱潮。按著,總督府趁勢利用保甲制度,全面推動放足斷髮,在警察監督下,保正、甲長至各戶調查仍保留纏足辮髮人數,限期實行放足斷髮,或舉辦集體放足斷髮大會、慶祝會等,以倡導改革風氣。最後,達到普遍放足斷髮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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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6991
保甲制度,為中國自宋代使用帶有軍事管理的戶籍管理制度,後來作罷。但於之後在各個朝代演變為農村基本政治制度,所以基本內容為10戶為「甲」,10甲為「保」,直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以後才停止施行。但一些西方媒體認為這個制度適用在今日中國,與高度組織與紀律的共產黨基層組織仍然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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