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之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但其法律行為,係專履行債務者,不在此限。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2 甲代理其17歲的兒子乙,與自己訂立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的效力如何?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