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保險法規(含概要)
>
105年 - 105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5255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105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52558 |
科目:
保險法規(含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105 專技普考_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52558
年份:
105年
科目:
保險法規(含概要)
2 甲以其妻乙為被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契約,指定甲自己為受益人,三個月後甲乙兩人反目離婚,甲對乙 已無保險利益,乙可如何主張以避免道德危險及保護其人格權?
(A)行使保險契約解除權
(B)行使保險契約終止權
(C)行使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撤銷權
(D)主張保險契約已當然失其效力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Kuan Tsai
B1 · 2018/06/17
推薦的詳解#2857016
未解鎖
保險法第105條第2項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
(共 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相信明天會更好
B2 · 2023/04/27
推薦的詳解#5791611
未解鎖
我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是(C) 行使被保險...
(共 4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