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關於預算法所定可供行政院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下列資料何者非屬應由行政院主計 總處提供者?①國民幸福指數變動趨勢 ②綠色國民所得帳 ③下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之趨勢 ④增進公務暨財務效能之建議
(A)①③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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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8), B(741), C(51), D(177), E(0) #2034231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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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 28 條一、中央主計機關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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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 29 條行政院應編製國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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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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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5985

預算法第 28 條 

中央主計機關、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應於籌劃擬編概算前,依下列所定範圍,將可供決定下年度施政方針之參考資料送行政院: 
一、中央主計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財政經濟狀況之會計統計分析資料,與下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之趨勢,及增進公務暨財務效能之建議。 
二、中央經濟建設計畫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檢討意見與未來展望。 
三、審計機關應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四、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應供給以前年度收入狀況,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及下年度財政措施,與最大可能之收入額度。 
五、其他有關機關應供給與決定施政方針有關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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