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條(督導及獎懲)
nn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2.下列何者不是勤務督導的目的? (A)激勵工作士氣 (B)指導工作方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