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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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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真题及答案#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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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真题及答案#11213 |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与民商法真题及答案#11213
年份:
95年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2.甲、乙、丙为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甲退伙,丁同时入伙。甲退伙时分担了合伙债务。对甲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应由( )。
(A)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不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连带责任,甲、丁不承担责任
(C)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甲不承担责任
(D)甲、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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