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總統於下列何期間內不得解散立法院?
(A)立法院休會期間
(B)立法院開會期間
(C)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
(D)立法委員選舉期間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8), B(166), C(4357), D(99), E(0) #136000
統計: A(228), B(166), C(4357), D(99), E(0) #136000
詳解 (共 7 筆)
#1181918
憲法增修 §2
...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49
1
#707338
憲法增修2(總統、副總統)
Ⅴ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13
1
#3376678
補充:
現任立法委員有不受逮捕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無論是否於會期中,均享有不受逮捕之權利
(B)若為現行犯,仍可逮捕
(C)若經立法院許可,仍可逮捕拘禁
(D)休會期間得被逮捕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3 年 - 103年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第二天)#13995
------------------------------------------------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八項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11
0
#1482556
當然不能解散,因為解散就無人監督。
11
0
#3799139
(A)立法院休會期間(X)
(B)立法院開會期間(X)
(C)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O)
(D)立法委員選舉期間(X)
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B)立法院開會期間(X)
(C)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O)
(D)立法委員選舉期間(X)
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4
0
#5946989
總統於下列何期間內不得解散立法院?
(A) 立法院休會期間❌
(B) 立法院開會期間❌
(C) 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五項的規定: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D) 立法委員選舉期間❌
4
0
#6629046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其新選出之立法院應於選舉完畢之日起十日內自行集會。
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有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有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因此唯一明文禁止情形,即在戒嚴或緊急命令有效期間。
選項分析
(A) 休會期間 → 無限制,可解散。
(B) 開會期間 → 無限制,可解散。
(C) 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 → 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禁止,正確。
(D) 選舉期間 → 憲法無禁止規定。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