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暫停服務時間】09/17(二),影響:阿摩粉絲團、系統回報、信箱、鑽石兌換商城出貨事宜。

(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2.關於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警察人員免職要件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有誤?
(A)符合該條所列要件免職者,並予免官
(B)「同一考績年度中,其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二大過,應予免職
(C)「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應予免職
(D)依行政法院實務見解,「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應與該條「得易科罰金」之罪,為相同方式處理(即尚未構成免職要件) .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yue (不販資料有販售請 大三上 (2020/09/20)
得易科罰金之宣告刑,除必須是短期自由刑外,所犯之罪仍必須是「最重本刑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而得易服社會勞動者,即無此限(刑法第 41 條第 3 項參照)。蓋易服社會勞動之處分,仍保有部分剝奪人身自由之性質,其適當與有期徒刑執行易刑之替代程度,顯然高於易科罰金。易言之,在刑事政策上,仍必須是犯一定輕罪且受宣告刑為 6 個月以下者,始得易科罰金,至於易服社會勞動者之條件,則予放寬,俾以濟監獄教化制度之窮。易刑制度除易科罰金外,雖另增訂易服社會勞動。但不得易科罰金而得易服社會勞動之宣.....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一個人 高三下 (2023/03/04)
於110年12月7日立法院修法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除犯內亂、外患、貪汙、強盜以外等罪,遭判有期徒刑外,經准予易服社會勞動者,除非不履行社會勞動處罰,毋須免除職務;請參閱。
9F
113三等行政內軌 大三下 (2023/04/03)
642a310c8e4ed.jpg#s-1117,784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0F
39jva0p0 國二下 (2024/09/04)

警人例31條1項

:  免職+免官

警人例 : 第 31  /  1項(12款)

 

28,內外,貪,徒,奪

 

考,通6,恐,假詐,庇

 

同年2大,他律喪。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105判,168決,

未宣告緩,易刑。仍須免職

考點:

5至10款 :  考通6恐假詐庇

判確前先停職  

31第三項:第一項:免官+免職

【已刪除】2.關於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警察人員免職要件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