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試卷(113/10/29)#123647
年份:113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2. 依法汽車駕駛人以從事計程車駕駛為業者,應於執業前向(A)駕籍地(B)戶籍地(C)執業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領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始得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