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照「精神衛生法」,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之判定應由誰負責?
(A)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
(B)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指定之二位以上之精神專科醫師
(C)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指定之二位以上之精神專科醫師及病人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D)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指定之二位以上之精神專科醫師、病人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及被指定之病人的保護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 B(57), C(20), D(26), E(0) #157694

詳解 (共 3 筆)

#315457
依據96年修訂後的精神衛生法,其中第15條規定,精神病患的強制住院及強制社區治療,是由審查會鑑定的,所以答案應該是A。 此外,嚴重病人有自傷傷人之虞,經專科醫師判定有全日住院之必要,卻拒絕住院者,可由兩位以上專科醫師鑑定,鑑定結果仍認定有全日住院必要,則需送交審查會審查是否強制住院,法條原文如下:
精神衛生法第15條
精神疾病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有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 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審查。 前項審查會成員,應包括專科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會 工作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法律專家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士。 審查會召開審查會議,得通知審查案件之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到場說明, 或主動派員訪查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審查會組成、審查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精神衛生法第41條
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 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但於離島地區,強制鑑定得僅由一位專 科醫師實施。 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 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 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 院

參考資料:全國法規資料庫 精神衛生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30

2
1
#273623
第 二 節 強制鑑定及住院治療
第 21 條
    嚴重病人如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時,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保護人應協
助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
    前項嚴重病人不接受全日住院治療時,應由二位以上專科醫師鑑定,經書面證明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
應強制其住院;其強制住院,應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精神醫療機構為之。前項鑑定,以全日住院方式為之
者,其住院鑑定期間,以七日為限。

答案應該選B
1
1
#274078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