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值班警察甲把派出所之勤務分配表放入電腦中之部落格,供友人參考以避開警方取締,以示對友人之真誠,則下列 對甲該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未生危害故無法律責任問題
(B)屬交友正當行為故警察甲無法律責任
(C)須友人外洩警察甲才有有法律責任
(D)警察甲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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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1), C(11), D(773), E(0) #3401061

詳解 (共 2 筆)

#7306838

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或消息者,即構成犯罪。勤務分配表屬內部秘密資訊。
行政責任: 違反警察紀律與公務員服務法
後果: 即使友人並未利用該資訊,或者尚未導致犯罪發生,只要甲把資料放入部落格,即完成了「洩漏」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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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3691
勤務分配表屬勤務上機密文件,故隨意交付、...
(共 6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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