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變更:地方-縣市政府,15日內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5 條
製造或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特定用途化粧品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前項取得許可證之化粧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登記事項。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得自行變更之事項,不在此限。…
2. 設址於臺南市西區之化粧品色素販賣業,擬變更許可執照之記載事項時,應向何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