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關於學生轉銜制度的說明,何者正確?
(A)原就讀學校應於學生離校後,持續追蹤六
個月
(B)高關懷學生如因故辦理轉學,不需要進行轉銜通報
(C)學生如無接受轉銜
輔導的意願,即使輔導老師評估該生有轉銜的必要,也不得將學生進行轉銜
(D)現就讀學校如需原就讀學校提供學生輔導相關資料,不需取得當事人或家長的同意。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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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 5 條 第二項 原就讀學校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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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