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依法應裝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建築物,其裝設受信總機及探測器等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每一火警分區不得超過一樓層,並在樓地板面積600平方公尺以下。但上下二層樓地板面積之和在500平方公尺以下者,得二層共用一分區
(B)探測器裝設位置,天花板上設有出風口時,除火焰式、差動式分布型及偵煙式探測器外,應距離該出風口1.5公尺以上
(C)受信總機、中繼器及偵煙式探測器,有設定蓄積時間時,其蓄積時間之合計,每一火警分 區在 60 秒以下,使用其他探測器時,在 30 秒以下
(D)壁掛型受信總機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 0.8 公尺(座式操作者,為 0.6 公尺)以 上 1 公尺以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00), B(368), C(253), D(140), E(0) #2777025

詳解 (共 2 筆)

#5107735
(A) 第 112 條 裝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建築物,依下列規定劃定火警分區:
一、每一火警分區不得超過一樓層,並在樓地板面積六百平方公尺以下。但上下二層樓地板面積之和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下者,得二層共用一分區。

(B) 第 115 條 探測器之裝置位置,依下列規定:
一、天花板上設有出風口時,除火焰式、差動式分布型及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外,應距離該出風口一點五公尺以上。
 
(C) 第 125 條 火警受信總機應依下列規定裝置:
七、受信總機、中繼器及偵煙式探測器,有設定蓄積時間時,其蓄積時間之合計,每一火警分區在六十秒以下,使用其他探測器時,在二十秒以下
 
(D) 第 126 條 火警受信總機之位置,依下列規定裝置:
四、壁掛型總機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零點八公尺(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
31
0
#5109839
法規名稱: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共 5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588648
未解鎖
一、天花板上設有出風口時,除火焰式、差動...
(共 18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