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保險契約因為下列那一項特性,使得保險契約的內容應送主管機關審核,並且對契約文字有疑義
時,以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A)非要式契約
(B)附條件契約
(C)附合契約
(D)射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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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13), C(177), D(9), E(0) #3111084
統計: A(8), B(13), C(177), D(9), E(0) #3111084
詳解 (共 1 筆)
#6391492
附合契約是指一方(通常是保險公司)事先擬定契約條款,另一方(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只能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沒有議價或修改條款的空間。這種契約常見於保險、電信、銀行等服務業。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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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權益,保險契約的條款須經主管機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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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契約內容有不明或模糊的地方,會依有利於被保險人(或要保人)方向解釋,這就是所謂的「有利解釋原則」。
其餘選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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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非要式契約:意思是不用特定形式(例如書面)即可成立,與審查條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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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附條件契約:是契約成立或效力發生需具備某些條件,不是本題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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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射倖契約:是指契約一方履行與否或利益大小取決於未來不確定事件,這是保險的本質,但與條文審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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