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檔案法」規定,下列敘述何項錯誤?
(A)檔案管理以統一規劃、分別管理為原則
(B)檔案之保存年限,應依其性質及價值,區分為永久保存或定期保存
(C)各機關應將其機關檔案目錄,定期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
(D)檔案得採微縮方式儲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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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45), B(97), C(147), D(331), E(0) #2017602
統計: A(2145), B(97), C(147), D(331), E(0) #2017602
詳解 (共 2 筆)
#3422769
檔案法第 6 條:
檔案管理以統一規劃、集中管理為原則。
檔案中有可供陳列鑑賞、研究、保存、教化世俗之器物,得交有關機構保
管之。
檔案法第 8 條:
檔案應依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分類系統及編目規則分類編案、編製目
錄。
各機關應將機關檔案目錄定期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應彙整國家檔案目錄及機關檔案目錄定期公布之,並附
目錄使用說明。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研究部門,加強檔案整理與研究,並編輯出版檔
案資料。
檔案法第 9 條:
檔案得採微縮或其他方式儲存管理,其實施辦法,由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依前項辦法儲存之紀錄經管理該檔案之機關確認者,視同原檔案。其複製
品經管理該檔案機關確認者,推定其為真正。
檔案法第 10 條:
檔案之保存年限,應依其性質及價值,區分為永久保存或定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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