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緊急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發布緊急命令必須是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危難或應付國家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B)發布緊急命令後,須於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倘立法院不同意時,該命令即失效
(C)緊急命令權係屬特殊立法權,得暫時代替法律或變更法律,原則上得以再授權為補充性規範
(D)緊急命令,雖曰「命令」,亦可能發生具體之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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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芬 高三下 (2018/09/25)
釋字第 543 號 nn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由此可知,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18/09/18)

C緊急命令權係屬特殊立法權,得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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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113警特四等(已上榜) 高三下 (2024/06/09)

(C)

釋字543:
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其內容應力求周延,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20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緊急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