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 9 條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特殊訓..-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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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ia Chu 小二下 (2016/01/21)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 一、依據:內政部90年9月1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2501號函 二、課程名稱與時數 1.社會福利概述 (2小時) ##2.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2小時) ##3.人際關係 說話藝術 團康活動 (以上課程三選一) (2小時) 4.....看完整詳解 |
2F Gloria Chu 小二下 (2016/01/21)
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課程
一、依據: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令 二、課程名稱與時數 1.志願服務的內涵 (2小時) 2.志願服務倫理 (2小時) 3.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快樂志工就是我 (以上二種課程二選一)(2小時) 4.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小時) 5.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2小時) 6.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2小時) 以上共計12小時,為志願服務法規定所有志工於參與服務前必須完成之訓練課程。 |
3F wenwen_joanne 幼兒園下 (2020/06/02)
107年5月14日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號公告修正「志工基礎訓練課程」並發布「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課程」,並自6月1日生效。修正重點如下: 一、志工基礎訓練課程:整併課程內容、性質相近之課目,將「志願服務的內涵」、「志願服務倫理」及「志願服務發展趨勢」修正為「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一課目;「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快樂志工就是我」整併為「志願服務經驗分享」;保留「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課目。總時數由原訂6課目12小時修正為3課目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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