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第 26 條 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
全國法規資料庫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20 依教師法規定,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多少比率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