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多少?
(A)百分之二十五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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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7), B(102), C(42), D(43), E(0) #393014
統計: A(1147), B(102), C(42), D(43), E(0) #393014
詳解 (共 2 筆)
#37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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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條
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
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及分配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定之;其有關市
區道路部分之分配比例,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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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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