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我國目前的菸品稅捐屬於:
(A)從價稅
(B)從量稅
(C)直接稅
(D)實物稅
統計: A(20), B(38), C(5), D(3), E(0) #1915697
詳解 (共 1 筆)
從量稅( Specific Duty 或 Specific Tariff ),又稱固定稅( Fixed Duty ),係指依照進口貨物的數量、重量、容積、面積、體積或長度等為標準,每一單位課徵一定金額的關稅,稱之從量稅。通常會被課以從量稅的進口貨物,都是進口量極大,加工層次極低,且單價也低的原物料商品。
從量稅的優點在於 1. 課稅標準一定;2. 徵收手續簡便。其缺點在於 1. 同種類的貨物不論等級高下,均課以同稅率的關稅,有失公平原則; 2. 其稅額也不能隨物價的變動而調整。
說明:
1.菸:
a.紙菸:每千支徵收1,590元。
b.菸絲:每公斤徵收1,590元。
c.雪茄:每公斤徵收1,590元。
d.其他菸品:每公斤徵收1,590元。
(106年6月11日以前出廠者,依行為時菸酒稅法第7條規定,每千支(公斤)徵收590元。)
2.酒:
a.釀造酒類:啤酒每公升徵收26元;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7元。
b.蒸餾酒類: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2.5元。(98年5月31日以前出廠者,依行為時菸酒稅法第8條規定每公升徵收新臺幣185元。)
c.再製酒類:酒精成分超過20%者每公升徵收185元;
酒精成分在20%以下者,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7元
d.料理酒類:每公升徵收新臺幣9元。(97年5月15日以前出廠者,依行為時菸酒稅法第8條規定,每公升徵收新臺幣22元。)
e.其他酒類: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7元。
f. 酒精:每公升徵收新臺幣15元。(97年5月15日以前出廠者,依行為時菸酒稅法第8條規定,每公升徵收新臺幣11元。)。
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其應徵金額如下:
a.紙菸:每千支徵收1000元。
b.菸絲:每公斤徵收1000元。
c.雪茄:每公斤徵收1000元。
d.其他菸品:每公斤徵收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