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行政處分的通常救濟程序為何?
(A)訴願-行政訴訟
(B)請願-行政訴訟
(C)請願-訴願-行政訴訟
(D)訴願-再訴願-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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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25), B(112), C(503), D(334), E(0) #139584

詳解 (共 8 筆)

#115760
請願:當人民對國家公共政策,公共利益有所要求時,可向民意或行政機關,陳述其願望

訴願:人民對於行政機關的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以致損害其利益,要求重新審查的權利

訴訟:若對於訴願的判決結果不服,可用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為二級二審制
,第一級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級為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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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034
行政訴訟已改為「三級二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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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195
這題的答案還是會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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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931

行政訴訟已改為「三級二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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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808
那我請問你會貪汙治罪條例第4-6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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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728
請問一下,訴願跟請願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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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801
1F說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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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85
那答案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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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17892
未解鎖
★【行政救濟程序】手札★ ( 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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