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內政部警政署建置電腦化之通訊監察管制系統,提供登錄聲請通訊監察、製作期中報告、陳報(暫不)通知
受監察人、報請許可銷燬監察通訊所得資料等程序之管制功能,有關聲請執行通訊監察之案件承辦人,負 責自行承辦案件之聲請表建檔、下載、列印陳核,以及辦理期中報告、陳報(暫不)通知受監察人、監察 所得資料銷燬登載等作業之權限屬:
(A)甲權限
(B)乙權限
(C)丙權限
(D)丁權限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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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警察機關執行通訊監察管制作業要點第三...
未解鎖
甲乙丙丁是指權限的等級題目問的是屬於丁等...
未解鎖
這題目選項有甲乙丙丁,題目沒有甲乙丙丁,...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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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建置電腦化之通訊監察管制系統(以下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