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某校21歲的張生經常受到陳生欺凌。陳生後來要求張生參加黑道喪禮,張生不願,陳生警告他到時不去就要把他「埋了」!張生忍無可忍,動手砍殺陳生。對於這個法律事件,下列分析何者不正確?
(A)張生是具有完全責任能力之人
(B)法院判決時不必考慮張生所受的委屈
(C)張生雖然遭受委屈,但他的殺人行為仍不被法律允許
(D)本案顯示:犯罪的成因可能很複雜,不一定可以把責任完全歸給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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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107), C(19), D(5), E(0) #457415

詳解 (共 1 筆)

#5149082
A. 刑法滿18歲,負完全責任能力。B....
(共 8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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