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根據「警察機關分駐(派出)所常用勤務執行程序彙編」,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作業程序中之作業內容的後續處理,當肇事車輛需檢驗、鑑定或查證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相關規定得予暫時扣留處理時,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
(A)半個月
(B)1個月
(C)2個月
(D)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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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97), C(51), D(680), E(0) #351818

詳解 (共 1 筆)

#1621771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十二條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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