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課程50分鐘為1積點。面授不限制積點,參加網路繼續教育、藥學雜誌這二項最高可各占60積點
http://www.kpa.org.tw/GoodsDescr.asp?prod_id=71-05&parent_id=0&category_id=7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68
已經被廢止了~
現在適用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3條
醫事人員執業,應接受下列課程之繼續教育: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相關法規。
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牙體技術生及驗光生以外之醫事人員:
(一)達一百二十點。(二)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其 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超過二十四點者,以二十四 點計。
【已刪除】20.依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規定,屬面授、實習課程者,不得低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