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 13 條金融機構申請應收債權催收作業之委外,應事先確認受委託機構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受委託機構應為下列其中之一:(一)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載有辦理金融 機構金錢債權管理服務業務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之公司。(二)依法設立之律師事務所。(三)依法設立之會計師事務所。
20.有關金融機構申請應收債權催收作業之委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委外催收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