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須設定擔保物權以確保清償,下列物權之設定,何者不符合乙之 要求?
(A)抵押權
(B)動產質權
(C)權利質權
(D)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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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9), B(64), C(458), D(1283), E(0) #1988926

詳解 (共 3 筆)

#3325414

擔保物權:物的擔保價值

確保債務的清償,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得將擔保物變賣或估價
 

╭抵押權:╭不動產
│    ╰權利
├質權: ╭動產
│    ╰權利
╰留置權: 動產
 債權人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準用關於實行質權之規定)
 房客沒給錢,房東有留置權留置期限超過,可用實行質權方式抵押換錢

 

5ccce3e393c75.jpg#s-754,567 

 

5ccce3eca1599.jpg#s-75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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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678

第 928 條

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

補充樓上,留置權是已屆清償期,題幹是問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須設定擔保物權以確保清償,換句話說留置權是債權已屆清償期之後才會產生。

這題看好久終於看懂= =

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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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246

留置權必須要與債權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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