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須設定擔保物權以確保清償,下列物權之設定,何者不符合乙之
要求?
(A)抵押權
(B)動產質權
(C)權利質權
(D)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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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65), C(460), D(1301), E(0) #1988926
統計: A(92), B(65), C(460), D(1301), E(0) #1988926
詳解 (共 4 筆)
#3325414
擔保物權:物的擔保價值
確保債務的清償,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得將擔保物變賣或估價
╭抵押權:╭不動產
│ ╰權利
├質權: ╭動產
│ ╰權利
╰留置權: 動產
債權人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準用關於實行質權之規定)
房客沒給錢,房東有留置權→留置期限超過,可用實行質權方式抵押換錢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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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678
第 928 條
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
補充樓上,留置權是已屆清償期,題幹是問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須設定擔保物權以確保清償,換句話說留置權是債權已屆清償期之後才會產生。
這題看好久終於看懂= =
有錯請指正!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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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246
留置權必須要與債權有關係
11
0
#7376368
留置權是「法定擔保物權」,不能用「設定」的:
- 根據《民法》物權編規定,留置權的成立必須是「法律直接規定」的(例如:修車廠修好車,車主不給錢,修車廠依法扣留車子)。 「法律規定直接產生」的意思是:只要現實生活中「滿足了法律規定的特定條件」,這個權利就會「自動、強制」在法律上誕生。
-
經典案例:機車修理費不給錢甲的機車壞了,推去乙的機車行修理。
乙花了一下午幫甲修好,換了零件,修理費總共 5,000 元。
這時候,甲突然兩手一攤說:「我今天沒帶錢,我先把車騎走,明天再拿錢來給你。」
乙心想:「你騎走不回來,我哪找得到人?」於是乙把機車鑰匙拔起來,把車鎖在店裡,跟甲說:「你拿 5,000 元來,我才把車還你。」在這個過程中,乙扣留甲機車的權利,就是「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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