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農舍興建辦法
第5條
Ⅰ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一、非都市土地【工業區】或【河川區】。→B、C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A三、非都市土地森林區養殖用地。四、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Ⅱ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集村農舍:一、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二、非都市土地森林區農牧用地。三、都市計畫保護區。
20. 下列何種土地,不得依法申請興建農舍?(A)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B)工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