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發明專利申請案若對初審審定不服,且仍希望取得專利權,應進行下列何種程序?(A) 向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訴願;(B) 在核駁審定書送達後 2 個月內申請再審查;(C) 若實體審查之申請係由第三人申請者,應由該第三人申請再審查;(D) 向經濟部提出有關審查品質問題之陳情。
20. 發明專利申請案若對初審審定不服,且仍希望取得專利權,應進行下列何種程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