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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 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若法令並未明定受理之機關應作成決定之期間,該受理之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多久內未為決定時,人民即可依法提起訴願?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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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太上皇 國三下 (2012/12/07)
第 2 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 為,認為損害.....看完整詳解
4F
Shi Jou 大三下 (2013/07/01)

名  稱 行政程序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22 日

 

第 51 條 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 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 行政機關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得於原處理期間之限度內 延長之,但以一次為限。 前項情形,應於原處理期間屆滿前,將延長之事由通知申請人。 行政機關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致事務之處理遭受阻礙時,於該 項事由終止前,停止處理期間之進行。
5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9/03/03)

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若法令並未明定受理之機關應作成決定之期間,該受理之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個月內未為決定時,人民即可依法提起訴願

6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研二下 (2019/05/26)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 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36 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若法令並未明定受理之機關應作成決定之期間,該受理之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