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教保服務機構若未能將幼兒健康檢查、疾病檢查結果、轉介治療及預防接種等資料,..-阿摩線上測驗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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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113正式教師,祝福大家 大一下 (2024/04/27)
法規有改囉!
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對幼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一、身心虐待。
二、情節重大之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H0070031&bp=7
第 59 條
教保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令教保服務機構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 查看完整內容 |
19F Megan~ 高二下 (2024/07/04)
最新法規幼照法
50條-情節重大不當管教、性騷擾、體罰等→6萬以上60萬以下
51條-未經許可招收、設置課後照顧服務...→6萬以上30萬以下
52條-屆期未改善,超收,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之其他服務人員(可能是指美語老師)、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拒絕評鑑→6萬以上30萬以下
54條-未將聘用的教保老師之資料報主管機關、為於任用期查詢老師有無在受虐處罰之資料庫→5萬以上25萬以下
58條-幼兒園空間違法(改建、擴充..)、未配置教保老師、護理人員、廚工之規定→千以上6萬以下
非屬情節重大不當管教、性騷擾、體罰等→6千以上6萬以下
59條-未能將幼兒健康檢查、疾病檢查結果、轉介治療及預防接種等資料, 妥善管理、未通知父母提供預防接種資料、未在開學前一個月告知收退費之規定→3千以上1萬5以下
60條-駕駛人、隨車人員、護理人員未接受績比救命術訓練8小時、安全教育3小時、緊急救護情境演習1次以上、未每兩年救護技術訓練8小時→1千以上6千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