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中對情緒行 為障礙的定義,下列敘述..-阿摩線上測驗
6F Sue 高一上 (2021/04/16)
第 9 條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 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D;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 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 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 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A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B,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 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C |
7F Shin 大二下 (2023/05/10)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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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好運璉璉 國三下 (2024/05/14)
【113最新修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第 10 條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致嚴重影響學校適應;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 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在學校顯現學業、社會、人際、生活或職業學習等適應有顯著困難。 三、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四、前二款之困難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及輔導所提供之介入成效有限,仍有特殊教育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