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特殊教育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其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 人員代表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多少?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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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幸運豚豚 高三下 (2019/05/27)
鑑輔會成員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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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乂112非應屆上岸a敏俊掰 大一下 (2020/05/28)

題目問的是鑑輔會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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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津津樂道 小六下 (2021/02/23)

@ 3F @Zh  

不得少於1/2(1/2以上)跟不得超過1/2(大於1/2)差很多喔

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 3 條 本會置委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兼任;
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指定次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部長遴聘學
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全國性教師組織代表、家長代表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兼任之。
本會委員名額,其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不得超
過半數,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本會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本職同進退

委員於任期中因故出缺或有不適當之行為者,由本部解聘;其缺額,由本
部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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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已上岸113新北正取 大四下 (2021/04/22)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第 6 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遴聘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及幼兒園行政人員、同級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組織代表、特殊教育相關家長團體代表、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及幼兒家長代表、專業人員、同級衛生主管機關代表、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就學安置(以下簡稱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等事宜;其實施方法、程序、期程、相關資源配置、運作方式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鑑輔會辦理高級中等以上教育階段學校學生之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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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