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教檢)◆國民小學◆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國民小學教育原理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某市政府欲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 事宜,下列何者是其法源依據?
(A)教育基本法
(B)國民教育法
(C)師資培育法
(D)教育人員任用條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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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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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Wang 高三上 (2021/06/24)
*不專業整理 (一些重點. 詳細的要自己找法條*第一條重要,是精髓,知道整體精神。 1教育基本法 第1條-  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特制定本法。 2 國民教育法 第 1 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3師資培育法 第 1 條-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師資,充裕教師來源,並增進其專業知能,特制定本法。 4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1 條- 教育人員之任用,依本條例行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1教育基本法 第1條- 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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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牡 大四下 (2020/03/19)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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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要相信自己!!! 大三上 (2021/06/05)
教育基本法跟國民教育法的範疇可以分類嗎?常搞混:(

35.某市政府欲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