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其參加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總..-阿摩線上測驗
1F 人間福音柔兒 高三下 (2024/03/06)
當法人或基金的應募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時,這主要是出於以下考慮: 1. **私募基金要求:**
- 私募基金是指不向大眾公開發行的基金,通常只對有限的投資者開放。
- 限制應募人數可以幫助基金符合私募基金的定義,免除了公開發行所需要的更多監管和披露要求。
2. **監管要求:**
-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當基金的應募人數超過一定閾值時,就必須符合公開發行的規定。
- 公開發行的基金可能需要更多的監管和披露,因此限制應募人數可以避免這些要求。
3. **投資者保護:**
- 限制應募人數可以確保投資者有限,這有助於管理風險和確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
- 同時,這也可以讓基金管理人更專注於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和管理基金的運作。
至於為何是35人,應該是市場慣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