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大貨車與機車於路口發生事故,你到達現場後發現機車騎士當場傷重不治,對於肇事..-阿摩線上測驗
1F
|
2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09)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6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2 條 I.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II.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 III.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