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國擬初任公務人員的法定任用程序,下列何者為正確的先後順序? (A)送審..-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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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lc1988 大四下 (2019/07/11)
1. 派代擬任之初任考試及格人員於銓敘部未審定其資格以前,由任用機關依職權,先派暫時代理,三個月內應即送請銓敘部銓敘審定。2. 送審公務人員於派代後,依照任用法規定檢送資歷證件,送請銓敘機關審查。3. 銓敘銓敘機關根據任用法規,就送審人員的資歷證件,加以審查,以銓定其資格,並敘定其級俸。4. 正式任用(1) 由總統任命:各機關初任簡任各職等職務公務員、初任薦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2) 由主管機關任命:初任委任公務人員,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之。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5%E8%AD%98/%E5%85%AC%E5%8B%99%E4%BA%BA%.....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5F Jami 幼兒園下 (2019/09/19)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1&flno=25 委任官等也修正為總統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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