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當學務處接獲學校導師、任課教師或學校其他人員通報,有疑似校 園霸凌事件..-阿摩線上測驗
5F yuan **已上岸** 高一上 (2020/05/26)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1)24小時內在"校安通報網"通報 或 "紙本傳真"通報 (2)傳真方式要在7日內補行網路通報 (3)如遇"緊急事件",2小時內通報。 其他重點:緊急事件含"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向行為人(加害者)所屬學校申請調查,3日內召開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2個月內處理完畢。 不服者收到20日內申訴,30日內回覆。 其他重點: (1)校園霸凌事件之「調查」與刑事犯罪之「調查」不同 (2)小組於確認是否成立校園霸凌事件前,要參酌導師或任課教師之意見 (3)行為人於事發後轉學、升、退學,向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申請調查。 行為人已畢業或中途離校不再就學,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相關規定之程序,由...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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