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全失能:指任何足使罹災者造成永久全失能,或在一次事故中損失下列之一情形,或失去其機能者:
(1) 雙目。
(2) 一隻眼睛及一隻手,或手臂或腿或足。
(3) 不同肢體中之任何下列兩種:手、臂、足或腿。
永久部分失能:指除死亡及永久全失能以外的任何足以造成肢體之任何一部分完全失去,或失去其機能者。不論該受傷者之肢體或損傷身體機能之事前有無任何失能。
18. 勞工發生職業傷害在一次事故中,有一手指截斷,失去原有機能,依規定為下列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