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事業單位,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建置適合事業單位之職安衛管理系統:
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者。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
三、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作場所者。
四、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n 量以上之工作場所者。
69. 下列何種事業單位,應參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阿摩線上測驗